河北商贸学校清洁能源供热、空调制冷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商贸学校清洁能源供热、空调制冷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河北商贸学校清洁能源供热、空调制冷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河北商贸学校,建设资金来自中标方出资(资金来源) ,招标人为河北商贸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河北商贸学校清洁能源供热、空调制冷项目;
2.2 项目概况:
(一)供热部分:学校位于石家庄市开发区,当前供热面积51359平米。末端采用散热器采暖,采暖系统竖向共一个区。现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家供应商,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本工程冬季取暖设施设备及配套设施,负责相应电力增容,确保服务期内正常供热。
(二)制冷部分:为改善教学环境,采取同类院校经验加装国内一线品牌空调,本次项目需解决100间教室的制冷问题,每间教室设置2台2匹分体空调一级能效挂机,100间教室,需安装分体空调挂机总共200台。同时负责学校共计约1060台空调维修维护工作。
2.3 服务地点:河北商贸学校
2.4 合作期限:
(一)5+5+5年,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如遇特殊情况,新建建筑,经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
(二)合同期满后,中标人须无条件将本项目所有设备、配套设施及相关联附属设施(含现场控制系统)无偿地转交给学校。
2.5 合作方式:
(一)供热部分:拟投入空气源热泵集中供热方式,采取合同能源管理建设和运营,解决采购人冬季供热问题,中标人承担该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水电及相关手续的费用。
(二)制冷部分:本次项目需解决100间教室的制冷问题,每间教室拟设置2台2匹分体空调挂机。由中标方负责投资建设及后续运行维保,负责学校共计约1060台空调维修维护工作。采购方负担制冷所产生的电费。
2.6 建设期:
中标人提供的建设方案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施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须在 2025年5月20日前完成空调机组及其配套设施的安装使用,需在2025年7月20日前 完成供热热源站工作及其配套设施的安装建设,确保采暖季正常运行
2.7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供热经营许可
证。
(2)业绩最低要求:具备 1 个 2020年 1 月至今运营服务期为 5 年或以上的供热运营类项目合同业绩。;具备 1 个 2020年1月1日至今的制冷业绩。
(3)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f.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h.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i.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j.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k.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 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l.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m.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n.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 行贿犯罪行为;
o.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 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p.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 内);
q.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 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 的为准);
r.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 法行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4 月 16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年 04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自行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5 月 07 日 14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登录“交易平台” ,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上发布。
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 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 抽 ”;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 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
10.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人:李旭阳
异议受理电话:0311-83086957、15633595888
11.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河北商贸学校纪委
电话:0311-66570108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 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
本项目资料费:1000.00 元。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商贸学校
地 址:石家庄市高开区
联系人: 王鑫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 号
联系人: 李旭阳
电 话: 0311-83086957/15633595888
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2)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3)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4)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