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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河北商贸学校团校的决定

发表人:学生处浏览次数:955发表时间:2021-04-24 14:09:22

中共河北商贸学校委员会

关于成立河北商贸学校团校的决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效推进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思想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服务育人、组织育人功能,根据共青团河北省委员会学校部《关于加强我省中学团校(中学团校·少年军校)建设的工作提示》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共青团河北商贸学校委员会团校,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团校全称“共青团河北商贸学校委员会团校”,隶属于学校团委管理,郭利杰任团校校长。

二、工作职责

(一)团校校长全面负责团校工作

1.向校党委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2.总体指导团校工作开展。

(二)副校长负责团校日常管理培训工作

1.日常管理工作;

2.制定学习计划;

3.确定学习资料;

4.组织开展授课、培训;

5.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培训对象

主要培训对象为学校团委干部、系团总支干部、班团支部干部、学生社团干部,以及新团员和新当选的团干部。  

四、培养目的

(一)加强国情教育和形势教育,帮助学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使学员能够系统了解掌握共青团基本知识、工作内容、工作方法;  

(三)为学员拓展视野,扩大知识面,提高其社会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五、课程设置

团校授课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素质拓展、实践活动、交流讨论等方式进行。集中授课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学时,现场教学不少于1个学时,户外素质拓展不少于2个学时,实践锻炼不少于1天,交流讨论不少于2个学时。

六、师资队伍

团校设立“教学研究组”,成员由校领导、德育专家、团委书记、团委委员、团总支书记、思政课教师和学校团干部等组成。

七、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成绩合格者颁发《共青团河北商贸学校委员会团校结业证书》。

 

 

中共河北商贸学校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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