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09级新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正式开始,请各系严格按照学生处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1、安排本系专人负责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2、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的户主页和学生本人户口页的复印件。
3、进行初步审查并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4、周四(9月24日)之前交学生处审核汇总。
学生工作处
2009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