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接收相关知识
发表人:总站管理员浏览次数:621发表时间:2017-07-28 15:57:32
一、业务名称:毕业生接收
二、服务对象(范围):
择业期两年之内应、往届毕业生,报到证已经派遣至单位
三、所需证件及材料:
1、就业协议书
2、蓝白两联报到证
(注:①即将离校的毕业生只需携带就业协议书即可;②报到证已经派遣至单位的,应由单位开具离职证明或解约证明或不接收档案的证明;③报到证已经到生源地人社局报到的,应由生源地人社局出具未就业证明,并加盖人社局的章;④报到证派到其他人才中心的,应由其人才中心出具解约证明。)
四、办事流程及注意事项:
1、完整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三方”)内毕业生基本情况一栏;
2、携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学校已发“报到证”一并带来)到省人才中心二楼前台服务窗口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3、与省人才中心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由毕业生本人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及相关证明回毕业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相关事宜,或交由省人才中心代办改派相关事宜;
4、毕业生持改派后的报到证、身份证、档案等相关材料自行办理存档等事宜。
五、告知方式及时间:
省人才中心办理时间: 材料齐全、完备的,随到随办,委托中心办理改派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左右
学校办理时间:具体时间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