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第十五届推普周及“双推月”活动通知
河北商贸学校关于开展第十五届推普周
及“双推月”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班级:
今年九月份的第三周(9月14日——9月20日)是国家第15届推广普通话周。为做好本届推普周各项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本届国家推普周宣传主题为: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一种基本能力。良好的口语、书面语表达水平和语言综合能力是每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构成因素,对人才成长、发展和成功,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提升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加快培养优秀学生的重要途径。
在我校,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办主题班会、板报评比、诗歌朗诵会等有效形式,在校园内大力宣传推广普通话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宣传新世纪国家和省语言文字的工作目标,宣传和谐语言生活对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作用,宣传蕴含在语言文字中的中华优秀文化,建设河北商贸学校共有的精神家园。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校语委会研究决定,自2012年9月14日至10月2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普通话和规范字推广活动。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1、突出宣传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本届推普周宣传活动要围绕“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题,举办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①、在校园内醒目位置悬挂推广普通话,书写规范字的条幅。
②、各班集中学习语言文字宣传材料。
③、2012级新生班选举出推普员,校语委会对其进行培训。校广播室成员不定期对全校推普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各推普员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示范作用,并督促本班同学讲好普通话。对成绩突出的推普员,在学期量化考核中给予加1—3分的奖励。
④、各班组织一次以“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题的班会。
⑤、校团委宣传部组织各班举办一期以“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题的黑板报。
⑥继续发动全体师生员工在教室、宿舍、校园内及周边地区开展纠错字活动,并对表现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扬。
⑦、举办全校范围的演讲比赛。
⑧、举办由12级新生参加的诗歌朗诵比赛。
2、演讲比赛和诗歌朗诵比赛的有关事项。
①、参赛要求:诗歌朗诵比赛仅限于12级新生参加,凡是河北商贸学校在校生均可参加演讲大赛。报名人数不少于每班人数的5%,若报名人数多于5%,请本班进行初选。
②、诗歌朗诵要求:
内容健康的古今中外经典诗歌。形式上可以配乐。比赛诵读时可以带稿,但不能一直盯着稿朗诵。
③、讲故事要求:
内容上要健康、积极向上,讲故事时一定要脱稿。
④、诵读、讲故事时间:2——4分钟。
附:比赛评分标准及奖励办法
1、诗歌朗诵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内容理解深刻、透彻(20)。
(2)基调把握准确、恰当(20)。
(3)发音准确、声音洪亮(20)。
(4)抑扬顿挫、语速适当(20)。
(5)富于表情、自然大方(20)。
2、演讲比赛评分标准(满分100)
(1)内容新颖,主题鲜明;(30)
(2)普通话标准,语音清晰;(20)
(3)感情充沛,表现力强;(20)
(4)准备充分,内容熟练;(10)
(5)仪态大方,衣着得体;(10)
(6)体态语运用恰当自如。(10)
3、奖励
(1)、凡参赛学生在学期综合考评中均给予加分。
(2)、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学校为所有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获得前十名的参赛选手一定的物质奖励。
4、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河北商贸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