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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推月”活动通知

发表人:总站管理员浏览次数:237发表时间:2010-09-15 20:51:36

河北商贸学校

关于开展“双推月”活动的通知

 

今年九月份的第三周(912——918)是国家第十三届推广普通话周,围绕全国推普周活动“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主题,结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十周年这个契机,大张旗鼓地宣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切实贯彻执行《河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根据我校学生实际,校语委会研究决定,自20109121017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普通话和规范字推广活动。

一、活动内容:

 1、在校园内醒目位置悬挂推广普通话,书写规范字的条幅。

2、各班集中学习《河北商贸学校语言文字宣传学习手册》

3、每班发放一份河北省语言文字网站下载材料一份。

4、各班组织一次以“推广普通话,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为主题的班会。

5、校学生会宣传部组织各班举办一期以“推广普通话,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为主题的黑板报。

6继续发动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及周边地区大搞纠错字活动,并对表现突出的班级给予表扬。

7、对2010级新生班推普员进行培训。校广播室成员不定期对全校推普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各推普员要充分发挥自己的典型示范作用,并负责督促本班同学讲好普通话。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推普员在学期量化考核中给予加1——3分。

8、举办由10级新生参加的“歌颂祖国,放飞理想,激扬青春”个人诗歌比赛。

9、举办全校范围的演讲比赛。

二、诗歌朗诵和演讲比赛有关事项

(一)参赛要求

1、凡是河北商贸学校在校生均可参加故事员大赛,诗歌朗诵比赛仅限于10级新生参加。按每班人数的5%参赛,若报名人数多于5%,请本班进行初选。

2、诗歌、故事内容:要有鲜明的时代感,以歌颂祖国,讴歌青春,放飞理想为主题。(比赛时朗诵可以带稿,但不能一直盯着稿朗诵;讲故事一定要脱稿。)

3、所朗诵诗歌限于现代、当代诗歌。

4、朗诵、讲说时间:2——4分钟。

(二)评分标准

1、诗歌朗诵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内容理解深刻、透彻(20)。

2)基调把握准确、恰当(20)。

3)发音准确、声音洪亮(20)。

4)抑扬顿挫、语速适当(20)。

5)富于表情、自然大方(20)。

2、故事员大赛评分标准(满分100

1)内容新颖,主题鲜明;(30

2)普通话标准,语言清晰;(20

3)感情充沛,表现力强;(20

4)准备充分,内容熟练;(10

5)仪态大方,衣着得体;(10

6)体态语运用恰当自如。(10

(三)奖励

1、凡参赛学生在学期综合考评中均给予加分。

2、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学校为所有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获得前十名的参赛选手一定的物质奖励,演讲比赛前十名选手被授予“十佳技能能手称号”。

(四)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河北商贸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0年9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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